张鸣:艺人的道德尺度该有多高?
艺人的道德尺度该有多高?
文 | 张鸣
最近,有媒体报道,今后要对艺人的道德立法,要求艺人德艺双馨,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想起这一阶段,接二连三地有艺人被朝阳群众举报,不是涉嫌强奸,就是嫖娼,被抓之后,好像都受到了严格惩罚。看来,艺人的道德,已经受到了最密切地关注。
艺人该不该讲道德,当然要讲。但我认为从事所有职业的人都该讲道德,没有什么例外。比较起来,有权的人不讲道德,昧心贪污公款,银行职员不讲道德,里勾外联,昧心卷走公众的存款,其危害显然要比一个演员嫖娼大得多。所以,我不认为做艺人的,一定要比其他人要有更高的道德水平,对他们有更高的道德要求,跟其他人一样就够了。
说白了,艺人,古今中外,都是卖艺挣钱的,卖的不是道德,不是个人品质。一个人就算是道德楷模,在古代该立牌坊的,身上和嘴里的活儿如果不好,是绝对不会有人买他账的。就算有公家单位看好他的作品,肯出钱包场,但看与不看,还是得看他的活计,否则,即使强令人们进了剧场,人家要睡觉,你也管不了。
所以,对于艺人来说,最大的职业道德,就是把自己的艺术弄明白了,唱歌的,把歌唱好,演戏的,把戏演好,说相声的,把自己那个说学逗唱都弄精了。人家花钱进场子,不是图你的人品,而是你的艺术。用老辈人的话来说,你的活儿。至于这个人傲慢不傲慢,好色不好色,是不是爱耍大牌,这些都不是观众要关心的主要问题。人品好的艺人,可以给你的市场加分,但如果光有人品没有艺术,基本连市场都没了。
当年陈冠希事件出来之后,好些人对涉事的女演员口诛笔伐,说是她们教坏了孩子。其实,很多香港的艺人的私生活就是那样,不曝光,都是金童玉女,一曝光,有人就受不了。但是,人家本来就不是你家孩子的人生导师,也没想做这样的导师,你们何必这样要求人家呢?
名导演和演员潜规则女演员,与他们嫖娼,同为交易。哪个更不道德呢?我看是前者,因为后者更符合市场的规则,而前者则非是。所以,演员耍大牌,要天价,其实市场都会管的,用不着特意来管。
艺人的事儿,当今已经市场化了,很多人,有法律管,有市场管,别眼红当红艺人收入高,世界各国都是如此,有市场,就有收入。好多的事儿,只要触犯了法律,严格执法就是。比如偷税漏税,不仅艺人要处罚,别的人不也要处罚吗?特别为艺人的道德立法,特别为艺人的收入进行专项管理,我看就不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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